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覆富木书其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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覆富木书其二 (土木殿御返事)
文永八年九月 五十岁作
于相模依智
别名:依智滞在御书
有上之责,信法华经之色乃更显矣。月亏而后满,潮退而后涨,无可疑也。此亦有罚而必有德,何以歎为!
此十二日酉时,蒙咎,寄押于武藏守大人,十三日丑时出鎌仓,配流往佐渡之国。现时本间领地之依智,有依智之六郎左卫门尉大人之代理,名右马太郎者在焉,寄押于此。此后四五日将滞留在此。
君之兴歎固属当然,惟此是本所期之一定者也,不歎矣。至今头犹在颈未斩,殊非本意。以法华经之故,过去若是被斩首者,当不只是如此之贱身乎?又、经云:“数数见摈出”者,既谓多度受责而消重罪,方得成佛,故我之苦行乃自身之志也。
九月十四日 日 莲 花押
覆富木大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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