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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责谤法灭罪抄
乃无数手之菩萨是也。
  日莲倘如法华经及章安之释,是日本国一切众生之慈悲父母也。天虽高,敏耳故得闻。地虽厚,疾目故得视。天地所既知。又、一切众生骂詈其父母,逐放其父母。此国于此两三年之间,乱政为前代所未闻,踰法甚矣!
  托付慈母孝养之事,感泪难禁。昔有元重等五童,乃五郡各别异姓之人。结兄弟之契,相好无违,遂积财三千。共叹上无所亲,途中遇老妇乃崇之为母,无一分心之违忤者二十四年。母忽病重不能言。五子仰天叹云:“是我等孝养心不足,致母病不能言,愿天鉴此孝心,使母能言”。
  其时,母语五子云:“我本是太原阳猛之女,嫁同郡张文坚。文坚死。我有一子,名乌遗,七岁时遭乱失散,受汝等五子之养二十四年,未语此事。我子胸有七星文,右足下有黑痣”,语毕死。
  五子送葬途中,遇宰吏出行,遗落记事囊袋,疑是五人取去而加拘禁。吏来问云:“此等何人”?五童答如前述。尔时,吏自上踉跄而下,仰天泣地,解五人之缚,引至上座,而自道:“我是乌遗。汝等养我之亲。此二十四年间,可乐之事虽伙,然每思及慈母之事,乐亦不乐”。
  后为荐举国主,作五县之主。五人聚养他人之亲,得报如此,何况同父同母之弟妹等,善予照顾,天宁有不予嘉纳之理耶!
  净藏、净眼,持法华经,导引邪见慈父。提婆达多为佛之敌,尽弃四十余年诸经,临终恶相,大地破裂,虽堕无间地狱,以法华经召还,受记为天王如来。阿阇世王虽杀父,然于佛涅槃时,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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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责谤法灭罪抄 52 四条金吾 佐渡一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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